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落实医用胶片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2〕40号),为确保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产品增补挂网
我中心已开辟绿色通道,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完成了相关产品信息增补工作。各相关生产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新版入口,在耗材基础库-耗材产品管理-耗材产品列表查看相关产品信息。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2022年11月10日-11月23日,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并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各中选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交易平台—耗材交易”,点击“配送关系管理”菜单,进入“带量配送关系管理”栏目,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维护配送关系和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2022年11月10日-11月25日,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带量合同管理”模块,点击“带量合同申报”栏目,进行相关合同申报,在“生产企业签订列表”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维护配送关系和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见附件)。
四、中选结果执行
我中心于2022年11月23日统一按中选产品价格挂网。各医疗机构要做好中选品种的调价、备货等衔接工作,确保12月1日起我省患者能够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