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2〕22号)要求,各有关企业完成了医用胶片产品信息申报工作,具体结果如下:
一、按照我中心《关于做好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申报工作的通知(二)》规定,有关医用胶片企业完成了未曾中选产品信息申报,具体结果见附件1。结合医用胶片曾中选产品申报结果,形成了本次医用胶片带量联动采购所有拟供应产品清单(见附件2)。
二、拟供应产品的申报企业请于2022年9月19日-9月20日登录我省医药采购平台,查看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结合企业自身供应能力,进行供应意向确认。申报企业确认供应的即为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对应需求量为协议量。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确认供应。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