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变更(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关于采集全省“省级统一结算”工作范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公章、个人签名等信息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收到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申请变更、撤销相关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自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6日。
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2月16日16:00前,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将书面质疑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
三、受理地址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长春市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A座7层。
咨询电话
0431-89258633。
附件:变更基层医疗机构系统内名称和撤销无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采账号(第一批)名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