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吉林省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资质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我省阳光采购工作安排,我中心对企业上传的资质图片及网上维护的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对申报企业的主体资质和产品资质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申报企业维护的主体信息、产品信息及价格信息进行公示。
二、公示安排
(一)公示方式。通过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数据库”进行公示。各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数据库”后,通过“企业信息维护”栏和“产品信息维护”栏查看本企业审核情况;通过“审核结果公示”栏查看其他企业主体及产品信息。
(二)公示时间。公示期9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9日止。
三、受理安排
(一)受理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9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质疑方式。对本企业主体及产品资质审核未通过的,各企业于公示期内登录“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数据库”,在系统内依据审核结果备注对企业信息或产品信息进行澄清和修改,然后重新送审。对公示的其他企业信息有异议的,须下载《吉林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资审结果公示质疑表》(详见附件)模板,按照模板格式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由被授权人携《法人授权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一并递交至我中心,同时需将《质疑表》以excel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的邮箱。
(三)受理地址。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长春市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A座7层。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示面向社会开放,我中心设立了公众账号GSZH(密码为999999), 凭此账号、密码可登录“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数据库”系统(http://122.143.10.124:7070/)对申报企业及产品进行查看,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二)部分医疗器械注册证已过有效期但暂未颁发新证的企业,请在公示期内上传再注册受理通知书,中心将暂时予以审核通过。如在阳光采购目录公布前仍不能提交新证的,中心将暂停该注册证下产品的阳光挂网资格,待提交新证后予以恢复。
(三)在我中心审核过程中发现,资质审核未通过主要有以下原因:企业类型注册错误、code未拆分成最小规格型号、产品对应的目录有误、未按要求上传图片或未将图片维护至对应位置(例如:企业误将注册证图片维护到组件中)等,请相关企业认真核对,做出相应修改并重新送审。
(四)《吉林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资审结果公示质疑表》分为主体质疑、注册证质疑、组件质疑及code质疑四类,其中涉及价格质疑的,请选择code质疑模板填报。请各企业根据质疑内容选择相应的质疑模板。
(五)公示期间对其他企业审核结果(尤其产品注册目录和价格信息)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合法、详实的佐证材料,质疑内容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如企业的主体信息或产品信息被其他企业投诉或质疑,我中心将告知被质疑企业,并要求被质疑企业进行澄清,请各企业的被授权人及业务联系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六)联系电话: 0431-89258200、89258233、88589701。
邮 箱:jlyycgyxk@126.com。
见附件: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