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2011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即将进入价格谈判阶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格谈判方式
采取企业代表与专家面对面的方式谈判。
二、价格谈判时间
2011年6月20日-21日,参加价格谈判的具体企业、产品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
三、价格谈判地点
河南省新郑机场港区翠园培训中心(郑州航空港区空港迎宾大道与振兴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宾馆电话:0371-62538899 62538855)。
四、其他要求
(一)参加价格谈判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参加价格谈判,逾期未参加者后果自负。
(二)参加价格谈判人员必须是2011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被授权人,同时可随行1-2名企业技术人员,投标企业应赋予谈判人员价格谈判及价格确认权。
(三)参加价格谈判的企业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参加价格谈判人员可以携带产品纸质资料、实物样品等相关材料进行价格谈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