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医疗机构,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2011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招标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为做好中标结果执行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中标结果
2011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中标结果通过河南省医药招标采购网(www.hnyyzb.com.cn)进行公布。
二、查看中标结果
(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查看方式
1、打开河南省医药招标采购网(www.hnyyzb.com.cn)。
2、点击并登陆“河南省医用耗材交易平台”。
3、点击“中标结果公布”,查看2011年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
(二)医疗机构查看方式
1、打开河南省医药招标采购网(www.hnyyzb.com.cn)。
2、点击并登陆“河南省医用耗材交易平台”(医疗机构用户名与本单位药剂科使用的药品集中采购用户名一致,医用耗材采购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999999,医疗机构根据情况自行设定密码)。
3、点击“中标结果公布”查看中标结果。
三、执行中标结果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2011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中标结果,在中标目录范围内组织遴选本单位使用的医用耗材。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本次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中标价格的,仍执行原采购价格,高于本次中标价格的,统一执行本次中标价格。严禁标外采购,严禁超中标价采购。
(二)对于纳入2011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第一批)但未中标的产品,医疗机构自2011年8月1日起一律停止采购,原库存产品延续使用至2011年8月31日。
四、采购、配送中标产品
(一)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中标企业要抓紧做好网上转配送相关工作,中标企业在各省辖市委托不超过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转配送;或指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为河南省一级配送,一级配送企业可在各省辖市委托不超过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转配送。
(二)医疗机构自2011年9月1日起全部通过河南省医用耗材交易平台网上采购中标产品,严禁网下采购。
五、加强中标产品的监管
(一)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及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合同签订、采购、配送、发票审核等工作。
(二)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用耗材中标执行情况督查力度,加强对医用耗材价格的动态管理,对标外采购、违规采购、不按中标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的一切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情况严重的报当地纪检、监察、纠风部门严肃处理,确保让人民群众从集中采购中得到实惠。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