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请宝鸡市部分药品(耗材)生产企业再次价格谈判的公告
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宝鸡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实施方案》要求,前期通过价格谈判工作已对你们的产品在宝鸡市各级医疗机构中暂停使用,为保护药品生产企业的权益,经研究,最后一次对各相关厂家生产的药品(耗材)进行价格谈判(目录附后)。各相关厂家委托人与宝鸡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办公室联系再次谈判事宜,如果无法参加现场价格谈判的生产企业委托人,可采取企业正式函件谈判,并将谈判意见在9月25日之前以企业正式函文(加盖公章)挂寄价格谈判办公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与我们取得联系或我们未收到调价函的生产厂家,我们将视同此次价格谈判为自动放弃,将继续对该药品(耗材)在宝鸡市各级医疗机构内暂停销售。
联系人:成斌 符杰
联系电话:0917-3504121
联系邮箱:baojistycc@163.com
通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西宝路55号宝鸡市中心血站
邮政编码:721000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