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市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目前已实现全市在册低保和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并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联网结算。
2019年1月至3月,我市资助困难群众参保8976人,资助参保支出金额为293.5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392人次,医疗救助联网结算资金支出172.82万元。
为不断完善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机制,切实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市医疗保障局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切实解决低保、特困人员医疗保障的问题,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
一是开通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绿色通道”。畅通低保和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渠道,确保低保和特困人员及时、快捷、全面参保。允许中途参保,实行“先登记参保、后补助缴费”,从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通过共享重点救助对象数据信息,实现低保和特困人员“随时认定、随时参保、随时标识、随时享受救助”。
二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由政府全额资助低保和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降低贫困人口住院就医门槛,取消贫困人口住院押金和医疗救助起付线,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低保和特困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其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按100%全额救助。研究完善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规范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标准,落实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二次救助”。
三是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低保和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实行市级统筹,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搭建医疗救助管理模块,统一数据标准和网络环境,实行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
四是切实加强部门间医疗救助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医疗救助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医疗救助工作落实到位。由相关部门定期提供、确认低保和特困人员身份信息并及时更新、上传,做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社保系统对接工作,通过数据汇总、去重比对,做到部门信息共享、数据同步实时更新,实现重点救助对象身份随时认定、社保系统随时登记标识,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