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及省市局的部署,平湖市局积极组织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一是精心部署,有序推进。自《2024年嘉兴市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出台以来,平湖局高度重视,一方面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当好自身风险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并对平湖市210家零售药店对照本次专项重点检查内容完成自查整改。另一方面,与医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按年度内不少于本地定点零售药店总数的40%的比例抽取部分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目标。
二是细化检查,防范风险。以药品进销存管理、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违规销售处方药等为重点项目,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对重点检查单位逐个排查。截至目前,已完成药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656家次,网络巡查139家次,立案查处药品案件7起。针对执法监管平台抽取的88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与平湖市医保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目前已按计划完成检查任务。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先后举办零售药店平安建设提升培训、民生药事服务站培训座谈会等,通过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解析、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对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各项重点内容开展普法教育,有效提高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药品普法宣传,使公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与安全用药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营造浓厚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