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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做好十三省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所属项目:2021年内蒙古省际联盟冠脉导引 项目编号: 信息来源:查看

摘要:

1、网上完成购销协议签订时间:10月19日-10月20日

正文: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十三省联盟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确保中选结果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我省做好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要求

(一)采购主体。我省具备开展冠脉导引导丝相关手术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见附件1)。

(二)采购清单。即十三省联盟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见附件2)

(三)采购周期。本次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

(四)约定采购量。以医疗机构在“跨省联盟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系统”确认的导引导丝带量采购需求量数据为准。

(五)执行时间。2021年10月20日起我省执行十三省联盟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原采购的中选品种库存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消化完毕后执行。

(六)协议签订。采购协议每年一签,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二、采购平台及采购流程

(一)采购平台。“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hcygcg.ylbz.gansu.gov.cn:8086/login.html)中的“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模块”为十三省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入口,可通过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网站“药品招标采购”栏目(http://ylbz.gansu.gov.cn/ylbzj/c115246/ypzbcg.shtml)或者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窗口”栏目(http://ggzyjy.gansu.gov.cn/ggzyjy/c112497/fwck.shtml)登录。

(二)采购流程。中选产品导入“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模块”产品目录中,各采购主体、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于2021年10月20日前,在网上完成购销协议(见附件3)的签订(操作帮助见附件4)。约定采购量和货款结算等完成情况均通过系统进行设置、提醒和预警,实现中选产品采购、使用、交易、配送和结算等全流程信息化监管。

三、中选价格及支付结算

(一)中选产品价格为“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模块”的采购价格。已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中选产品调价后转入“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模块”,医疗机构直接采购;引导和鼓励非中选企业将价格调整到合理水平。

(二)医疗机构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三)冠脉导引导丝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为支付标准,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四、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各采购主体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各采购主体要按照同中选产品“性能与价格相匹配”原则,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品种。

五、严格质量监管和配送服务

(一)中选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生产企业应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甘肃市场约定采购量需求,并按照合同进行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对执行中不能保障质量等行为,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

(二)中选生产企业是产品配送的第一责任人,应督促所选配送企业及时响应订单并配送,省医保局将加大配送情况的通报力度,确保产品配送到位。

(三)中选产品挂网后,可自行配送或委托其他配送企业配送。挂网企业须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基础库中的“配送关系维护”模块中与资质审核通过的配送企业维护在甘肃省销售的授权书,然后在交易系统中按产品维护配送关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政策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将执行中选结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反馈至上级相关部门。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群众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医务人员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及时消除群众对临床产品替代的顾虑,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公众关心的问题。

(三)加强监管。各级医疗保障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监管,对采购周期内发生的不诚信行为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挂网产品信息维护。挂网企业要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数据快速采集与价格监测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0〕30号)相关要求,将未进行规格型号拆分的挂网产品在基础库系统中进行规格型号拆分并提交。

七、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25-69616700转8124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2、2909261、2909290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072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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