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本次接续采购品种为托槽、颊面管及带环、隐形矫治器、种植支抗钉。不含固定矫治器、活动矫治器、保持器、扩弓器、硅胶类、舌侧及无对应标准套的托槽(标准套为20颗,完整牙位)、单颌及无法独立完成矫治服务的隐形矫治器等。
现对申报产品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2026年5月21日至5月26日。
二、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符合要求的申报产品表”(附件1)中如存在不属于本次集采范围的产品,企业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并进行说明。
四、后续如发现申报产品或价格信息有误的,取消对应产品中选资格。
五、申诉递交流程
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医用耗材基础库(扩展)”-“产品信息管理”-“申诉管理”模块,选择“口腔正畸托槽申报产品公示期申诉”,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并提交申诉材料(申诉材料模版可在系统中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661311(工作日下午14:00至17:00)。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