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健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机制,保障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稳定供应,不断提升配送企业履约服务质量与效率,根据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6〕105号)要求,乌兰察布市医保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上半年配送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2026年上半年药品网上交易配送企业评价结果。上半年全市共有71家药品配送企业参与网上交易,评价结果为优秀49家、合格14家、不合格8家(详见附件1)。
(二)2026年上半年医用耗材网上交易配送企业评价结果。上半年全市共有344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参与网上交易,评价结果为优秀247家、合格69家、不合格28家(详见附件2)。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
三、评价结果及相关工作要求
(一)综合评价优秀企业标注为绿色。优秀企业应持续优化配送服务,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带动全市配送企业提质增效;各医疗机构可优先选择优秀配送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二)综合评价合格企业标注为黄色。合格企业应对照优秀标准,全面查摆自身短板弱项,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内部配送管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履约配送能力。
(三)综合评价不合格企业标注为红色。公示期结束后,医保部门将向相关企业下发提醒函,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其在乌兰察布市的配送资格。
(四)公示期间受理申诉。相关企业对本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按附件3要求准备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经复核确认评价结果有误的,予以更正。
邮箱:wlcbpsbm@163.com 联系电话:0474-8320205
乌兰察布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