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后续审核通过的产品申报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5月5日 ---2022年5月7日
	二、公示内容
	http://www.hbyxjzcg.cn/public_shownew.aspx?type=CA4FD0336C81A37A&tbname=8036A56C4318944E
	三、操作流程
	请相关生产企业在公示期内及时登录“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系统”查看,并在“信息确认”栏确认本企业产品的自主报价,未操作的默认为拒绝。对价格有异议的,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投诉模块”进行网上提交。
	四、相关要求
	1.认真阅读《通知》及其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确认价格。
	2.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实行常态化产品申报,新上市产品按照《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申报的通知》要求自行申报。后续本省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