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资金占用成本,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持续推进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分别于2023年8月、2024年2月、2025年8月通过挂网公告、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历年沉淀保证金进行了多轮核实与清退。截至2026年6月30日,仍有部分保证金因信息变更、联系方式失效、单位注销等原因未能及时退还。现决定再次向社会发布集中清退公告,公告期限为92日,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请各相关市场主体相互转告,认真自查梳理尚未办理保证金退付的项目,参照附件1要求,尽快到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保证金,我中心将按相关程序全额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860030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