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省际联盟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SJLM-24-HC2025-1)要求,现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开展辽宁省牵头省际联盟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已成功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
本次确定协议采购量工作通过辽宁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服务系统(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indexHome)请各单位通过原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带量采购子系统”模块的“省际联盟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完成相关操作。各相关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协议采购量确定后,在系统内下载打印《承诺函》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内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需要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的所有信息按要求进行审核,医疗机构需要重置密码的,由市(州)医疗保障局完成,具体操作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三、分量规则
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由固定计入协议采购量和自主选择协议采购量两部分组成,分三步确定每一家医疗机构每一个中选产品的协议量(分量数据大于“1”时,数量非整数时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分量数据小于“1”时按“1”取整):
第一步:确定固定计入协议采购量。同一产品分组获得规则一、二中选资格的中选企业,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梯度分配协议采购量,申报价格相同的排名并列且不占后续排名顺序;同一产品分组获得规则三、四中选资格的中选企业不区分排名;获得规则四中选资格的中选企业不参与剩余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医疗机构已报需求量产品(具体到27位医保编码)若中选,中选产品的固定协议采购量按梯度比例直接分配给对应的中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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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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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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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产品固定计入协议采购量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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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产品待分配量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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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一、二中选
中选企业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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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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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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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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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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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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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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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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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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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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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规则一、二中选企业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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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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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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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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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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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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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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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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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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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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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规则一、二中选企业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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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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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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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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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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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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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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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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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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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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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一、二中选
中选企业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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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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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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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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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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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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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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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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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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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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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三中选企业不区分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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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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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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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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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四中选企业不区分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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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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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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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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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报量但企业未申报或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0%以及中选产品待分配量共同组成剩余量,由医疗机构按以下原则进行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可结合本单位历史采购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在获得规则一、规则二中选资格的企业中,选择医院已报量的中选企业,也可选择价格较低的中选企业;在获得规则三中选资格的企业中可选择各省份采购需求量大的中选企业。
第三步:将第一步固定协议采购量和第二步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协议采购量一并计入医疗机构年度协议采购量。
四、填报时间
(一)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月2日。
(二)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月3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精心组织实施约定采购量的确定工作,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确定约定采购量的要求,指导医疗机构选择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
(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约定采购量确定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辽宁省联系电话:0419-5777019
四川省联系电话:028-8515757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