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价格治理工作,需对部分已挂网医用耗材产品的最新省级挂网价(不含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开展联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相关企业登录福建招采子系统,按以下操作路径进行联动。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中“价格存疑澄清”菜单→进行澄清。
各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价格联动工作,确保澄清价格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在2026年2月10日前完成最新的省级挂网价(不含带量采购价格)价格澄清工作。若未按时完成价格澄清工作,中心将根据存疑价格调整未澄清联采产品全国最低价。
联系方式:0591-87279375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