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加快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挂网事项的通知》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3.0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价格,请相关企业及时开展价格联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价格联动
(一)价格联动依据
中心以全国各省挂网价格为依据,当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在其他省份产生新的更低的中标(挂网)价格的,企业应在相关省份公布中标(挂网)价格后30日内向我中心主动申请变更挂网价格。
(二)价格联动范围
在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系统成功挂网的医用耗材类产品(国家组织、省际、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正在执行项目中的中选产品除外)。
(三)价格联动时间
每个月的1日-10日。
(四)价格联动方式
企业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系统的“日常变更——产品价格联动管理”模块进行相应操作。
二、相关要求
各企业应高度重视常态化价格联动工作,主动剔除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对未积极联动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格的企业,一经发现核查属实的,将予以暂停该企业所有产品挂网资格一年。并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方式
0431-81862985,81866951。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