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保函〔2026〕72号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流通(配送)企业:
为持续做好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5〕12号)及相关采购文件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第二年需求量填报及协议续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福建省内相关医疗机构。
二、第二年需求量填报
(一)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7月3日—7月9日17时。
市级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6年7月3日—7月10日17时。
(二)填报方式及要求
各医疗机构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37/#/login)—“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外周介入续签”模块填报需求量,以医疗机构确认的需求量作为第二年协议采购量,账号密码沿用原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账号密码信息。
1.系统内展示上一年度各产品类别实际采购量,供医疗机构参考。原则上同产品类别续签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9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同产品类别上年协议采购量。
2.首年未填报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如新增采购需求,须签订采购协议。医疗机构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在系统内填写理由并上传说明材料。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性,各医疗机构提交需求量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文件至系统。
(三)审核方式
市级医保部门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外周介入续签审核”模块,对医疗机构完成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
三、三方协议签订
(一)签订时间
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及其确定的配送企业按中选价格、协议采购量于2026年7月22日—8月5日期间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二)签订方式
合同采用网上签订形式,请各协议签订主体单位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在相应页面完成协议签订操作,具体签订步骤如下:
1.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确认三方协议并盖章签订。
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签订。
2.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对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确认并盖章签订。
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协议签订。对于生产、配送企业需要纸质版本合同(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应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需求量填报及协议续签工作。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高质量完成需求量填报工作。各市级医保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数据审核,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精准性。
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第二年自2026年5月14日起执行,5月14日后的采购量计入第二年协议完成量。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