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标讯信息> 集中标讯动态> 动态详情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5   

所属项目:2026年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第二轮 项目编号: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中选结果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周期

本次接续采购周期自2026年8月3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至2029年6月30日。

二、合同签订

原则上采购周期内的每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也可一次性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每年度总协议采购量一般不低于前一年总实际使用量的90%,各中选企业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一般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严格履行合同要约,完成协议采购量。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后,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相关要求

(一)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本次接续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医疗机构仍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在优先采购和使用本次接续采购中选产品的基础上,可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其他产品。医疗机构应按采购合同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采购周期内如医疗机构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在新的采购年度开始前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作出书面说明。首年未填报需求的医疗机构如新增采购需求,须签订采购协议。当前年度未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未完成的量累计到采购周期内下一年度,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

(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要强化采购进度的监测,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采购协议,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重点关注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未完成约定采购量且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产品等行为。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要畅通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反馈渠道,发现中选产品不能及时足量供应的:通过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保障供应,同时指导医疗机构有序下单采购,避免扎堆围货导致临时性供应紧张。经督促后仍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要指导医疗机构在同一品种下自主选择价格适宜的中选产品,保障临床使用,相应采购量视作完成协议量。

(三)其他配套措施按照《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全流程监管的通知》(黑医保发〔2024〕2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黑医保发〔2024〕76号)要求执行。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1日

相关动态
留言板

游客

验证码
  • 国家这个体外诊断试剂针对的是抗原吗?我们采样管和拭子属于这个分类吗

    登录查看

    2023/1/31 10:59:50
       
... 61 共 1201 条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6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