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了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根据统一部署,相关中选结果拟于近期在我省正式落地执行。
二、《通知》主要内容
(一)规范实施平台采购。
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在我省直接挂网,企业须保障供应,超出年度约定采购量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其中,对于输尿管介入鞘(具备测量靶向部位生理压力功能)品种中,若产品内不包含测压传感器的,医疗机构按“鞘管中选价格”采购,企业供应时需提供配套使用的本企业“测压传感器”以实现测压功能,“测压传感器”和“鞘管”总价不得超“总中选价格”;若产品内包含测压传感器,医疗机构按“总中选价格”采购,企业供应时需提供配套使用的本企业“测压传感器”实现测压功能,不得额外收取费用。未中选产品按我省联动参考价规则等相关政策挂网。
(二)落实货款预付政策。
按照我省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预付政策的有关规定,医保基金在三方购销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按不低于合同采购金额的50%进行首次预付,并按规定预付剩余货款。
(三)加强供应及使用监测。
各级医保部门压实企业履约责任,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确保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在能完成合同量的基础上,可根据临床实际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未中选产品,不搞“一刀切”。
(四)执行时间及相关事项。
全省统一执行时间:2026年5月29日。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将另文公布具体中选结果。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