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我省组织的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期已于2026年1月31日结束,根据《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HCDL20230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44号)相关要求,为确保平稳有序衔接第三年协议期,按照工作部署,请市医保中心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已填报第三年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产品
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经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开展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和中选无增量资格产品新增工作后的中选产品(见附件1)。
三、采购周期
第三采购年自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自2026年2月1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本年度协议量统计。
四、协议签订量
第三年协议采购量为各相关医疗机构填报的第三年采购需求量(见附件2)。
五、协议签订方式
请市医保中心组织各相关医疗机构通过相关采购平台及时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明确品种、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程序和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各相关医疗机构应按要求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六、工作要求
有关医保基金预付、货款结算等相关要求参照《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珠医保函〔2023〕216号)执行。市医保中心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协议,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