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冠检测试剂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及耗材价格联动工作”信息维护已结束,现对相关新冠检测试剂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价格联动结果(见附件1)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7日,公示期内接受相关企业申诉质疑。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进行交易,请新冠病毒检测机构遵照执行。
	
	
		如对价格联动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价格截图等三部分材料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纸质申诉质疑材料。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电话:0451- 87220728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