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企业、医疗机构:
	我中心于2025年8月20日公示的已挂网医用耗材信息变更数据,现已根据企业反馈信息进行处理:对其中无异议的数据已完成变更(见附件1);对有异议的数据,已重新进行数据比对,现进行第二次公示(见附件2),公示期3天。请各企业认真核对本次公示数据,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邮箱hnyppt@163.com,邮件标题请统一命名为:XX企业对第二批数据有异议的情况说明。若涉及医保编码变更,生产企业需重新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医疗机构也需重新添加院内目录方可正常采购。同时,企业自主提交的信息变更申请也已开始正常审核。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