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6〕104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辽宁省联采办《关于开展省际联盟输液器等医用耗材带量价格联动历史采购量填报和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现开展输液器及血液透析浓缩物历史采购量填报和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一)输液器
输液器,通常由鲁尔圆锥接头、管路、滴斗、流量调节器、瓶塞穿刺器、药液过滤器等组成,部分输液器带有空气过滤器的进气气件、药液注射件。管路一般由聚氯乙烯或其他材料制成。其设计能使其在重力的作用下,将输液容器中的药液通过静脉穿刺器械向静脉内输液。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归属子目录“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一级产品类别为“02血管内输液器械”,二级产品类别为“05输液器”,管理类别为第Ⅲ类。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输液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7位为C142301的产品。
(二)血液透析浓缩物
血液透析浓缩物,通常由A剂和B剂组成,临床使用时按照说明书规定的A剂、B剂与透析用水的配合比例使用。血液透析浓缩物归属子目录“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一级产品目录为“04 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器具”,二级产品目录为“01 血液透析器具”,管理类别为第Ⅲ类。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血液透析相关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7位为C101001的产品,血液透析用浓缩物包含血液浓缩透析液A、血液浓缩透析液B、血液透析A粉、血液透析B粉和血液透析B干粉(挂机)。
二、填报主体
全区所有使用输液器及血液透析浓缩物类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须参加,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带量价格联动规则的前提下参加。
三、填报内容
(一)历史采购量填报
各相关医疗机构依据本单位HIS系统内真实采购数据,填报输液器和血液透析浓缩物医用耗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的实际采购数量,包括中选与非中选产品,具体到生产企业。其中,输液器按“支”填报;血液透析浓缩物按“人份”填报。
(二)协议采购量确定
各相关医疗机构填报历史采购量的90%作为未来一年的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分为基础量和分配量两部分。有分量资格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中55%为基础量,45%为分配量;无分量资格的中选产品和其他非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全部为分配量。基础量保持不变,分配量部分由医疗机构在同产品分组内自主选择,其中,第1至6产品分组分配量部分医疗机构可以跨组自主选择。
四、填报方式
各盟市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通过“辽宁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服务系统-带量采购子系统-省际联盟输液器等医用耗材带量价格联动采购项目”(网址: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indexHome)开展相关工作。医疗机构新增账号或重置密码由所在辖区医保主管部门负责,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五、时间安排
(一)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24日17时。
(二)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25日17时。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输液器及血液透析浓缩物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量填报和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操作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做好数据审核,及时纠正差错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
(二)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好本单位的帐号、密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填报,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要素齐全。提交数据时,须上传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的《承诺函》盖章件。填报时间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补充和修改,如确需改动,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并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送省际联盟接续采购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1-4907213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