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和四批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6〕59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以下简称“冠脉支架类国采接续”),河南牵头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冠脉介入球囊类集采”)、浙江牵头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心脏起搏器类集采”)、浙江牵头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集采”)和湖南牵头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集采”)的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实施,规范辖区内相关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现将本次带量采购执行相关事项及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实施机构范围
南川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须全部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鼓励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自愿积极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二、采购医用耗材范围
本次耗材产品包括:冠脉支架类国采接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冠脉介入球囊类集采中选结果(详见附件2)、心脏起搏器类集采中选结果(详见附件3)、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集采中选结果(详见附件4)和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集采中选结果(详见附件5)。
三、采购执行周期
本通知自2026年9月25日起开始实施,冠脉支架类国采接续中选结果自实际执行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冠脉介入球囊类集采和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集采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算,采购周期为2年;心脏起搏器类集采、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集采中选结果自实际执行日起算,采购周期为3年。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
四、主要任务
(一)规范交易采购。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协助中选企业在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系统”)及时完成挂网工作。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产品注册证更新,中选资格、中选价格维持不变。采购周期内,冠脉介入球囊类集采和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集采,经核实,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在采购文件发布前已有协议,且同一产品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仍可继续执行原协议价格。针对冠脉支架类国采接续,对于挂网价格偏高的非中选产品赋以价格“红黄标”预警标识,向医疗机构提示价格风险,引导相关企业自主合理定价。
(二)落实采购任务。医疗机构应通过招采系统进行采购交易,不得线下采购。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生产及配送企业须通过招采系统签订电子交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内容。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此次执行的五批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协议采购量,以各医疗机构确认的协议采购量为准。医疗机构要严格履行合同要约,按要求完成协议采购量,冠脉支架类国采接续、心脏起搏器类集采和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集采原则上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一般不低于前一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9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冠脉介入球囊类集采和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集采原则上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协议采购量。采购周期内,冠脉支架类国采接续、心脏起搏器类集采和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集采,医疗机构使用非专用的工具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配套工具产生的清洗消毒相关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5日
(联系人:龚杭;联系电话:8111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