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信用评价制度规定,医药企业参加或受委托在集中采购市场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挂网采购、备案采购等交易的应作出书面授信承诺。未提交信用承诺书的医药企业,不接受其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以及医疗机构不得以其他方式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未按规定上传承诺书的医药企业,从2026年8月1日起将限制在广东省各采购平台的交易。请各企业于2026年7月31日前登陆广东省招采子系统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操作路径】:使用省招采子系统CA证书登录广东省招采子系统,进入【信用评级】模块,点击【信用承诺书管理】进入页面后,下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企业名称、日期,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章) 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广东招采子系统未递交企业信用承诺书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