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切口保护器等3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接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6〕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局要高度重视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和落地衔接工作,确保2026年8月28日冠脉支架等4类医用耗材集采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市落地。
二、各区县局、市医保中心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通知要求做好医保支付标准调整、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及时签订购销协议,按规定采购
三、各区县局要强化集采全流程管理,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医疗机构反映的供应配送问题。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督导排查,对未按规定采购中选产品、未落实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要及时约谈提醒、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