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挂网,按照国家医保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山东省医保局安排部署,现开展统一临时码医用耗材产品挂网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暂未纳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赋码范围外的不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统一采用临时码“Q05000000”作为挂网编码,待赋码后,统一进行替换更新。
2.统一临时码产品挂网政策按照《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联动本产品全国现行省级挂网最低价执行,企业申报时需提供外省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相关证明。
3.统一临时码产品挂网应由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申报挂网,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应由其国内总代理企业申报。
4.申报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等信息应严格按照注册证填写。
5.申报路径: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login)-耗材采购管理-耗材常态挂网申请。未开户企业点击系统登录页面“快速申请”按系统提示注册开户即可。操作说明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