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2025〕60号)文件精神,规范完善我市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规范整合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规范整合我市中医骨伤类项目9项,中医特殊疗法类6项,并确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二)对应规范整合项目,同步停用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等37个相关中医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