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永州市低值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1、永州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平台建好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所需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必须在永州市低值耗材采购平台上采购,不允许线下和其他平台采购。
2、永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在市采购平台采购备案方式挂网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低值耗材(检验试剂)采购总金额的5%。
3、生产企业需真实、准确的填报本企业产品在永州市公立医疗机构的使用信息,对瞒报、不如实填报产品在永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信息的,将取消申请挂网资格。
4、医疗机构需通知和督促有采购记录的生产企业在市采购平台上申报产品信息,并做好本医院确认和填报有采购使用记录的低值耗材和检验试剂产品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