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有序推进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现开展相关产品信息维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企业范围
取得申报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作为申报企业,其中进口医疗器械境外注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企业法人视同注册人。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
(二)产品范围
肿瘤标志物检测产品十六项,方法学包括化学发光法、流式荧光法、时间分辨免疫荧光法等;甲状腺功能检测产品九项,产品方法学为化学发光法。产品范围详见如下:
二、产品信息维护
相关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检验试剂平台入口-检验试剂招采-“省际联盟集采信息维护”模块,点击“集采项目申报”,选择企业参加本次带量采购的“申报大项”、“申报小项”,勾选对应注册证产品进行“加入”,点击“编辑”进入信息维护窗口,按注册证填报2022年1月1日以来,每人份产品的相关价格信息,并上传对应价格证明材料后,最后点击“提交”完成信息申报。
无相关价格信息的产品,在信息维护窗口,上传无对应价格信息承诺函(承诺函模板由企业在系统内自行下载)。
产品信息维护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需具有持续生产能力,确保中选申报产品在采购周期内满足联盟医疗机构采购需要。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拟参加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申报期满后不接受修改或删除产品。
(二)企业应对本次带量采购范围的注册证进行申报,并确保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企业未按照要求申报本企业注册证,导致后期未能中选等不利结果的,相关责任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0551-62634508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