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现将企业维护的产品信息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企业申报参加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目录信息,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三、相关说明
(一)请相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
(二)企业对公示的产品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申投诉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发送至ahyycg@126.com(邮件标题填写“2024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公示期申投诉+企业简称”),逾期不予受理。
(三)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