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补充维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企业补充维护的产品信息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1.根据通知要求,企业补充申报参加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目录信息。
2.首次产品信息公示期间申诉更正错误价格的产品目录信息。
具体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
三、相关说明
(一)请相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
(二)企业对本次公示的产品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申投诉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发送至ahyycg@126.com(邮件标题填写“2024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公示期申投诉1121+企业简称”),逾期不予受理。不再接受与本次产品公示无关的其他申诉。
(三)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