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支持深圳阳光平台开展价格谈判的通知》(深医保规〔2021〕6号)、《关于做好深圳市第一批医用耗材(透析类)价格谈判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透析类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下称深圳阳光平台)将开展透析类医用耗材价格谈判执行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透析类医用耗材价格谈判中选产品。
二、执行时间
本次透析类医用耗材价格谈判中选结果执行从2022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周期为2年。采购周期结束后,中选企业仍愿按不高于中选价格继续供应的,相关产品自动留在价格优势专区(下称专区);企业不愿按不高于中选价格继续供应的可主动申请退出专区。
三、落实专区医用耗材采购工作
(一)医疗机构采购
医疗机构对于专区医用耗材产品不再进行议价,可直接勾选专区内产品后下订单采购。对于医疗机构在采的专区医用耗材产品,年度采购量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度采购量。
(二)中选企业产品信息确认
1.深圳阳光平台已将中选产品批量挂网至价格优势专区目录,部分已在限价目录挂网的中选规格型号暂时以C20代码导入价格优势专区目录,中选企业应于4月1日至4月3日期间在“耗材交易结算-交易产品列表-价格优势专区目录”中查看产品信息。
2.中选企业对于产品信息存在异议的,须在2022年4月3日18:00前递交产品信息变更申请,否则视为无异议。
(三)配送关系设置工作
1.请中选企业至深圳阳光平台交易结算模块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并确认产品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价格优势专区协议”,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截至2022年4月8日18:00。
2.生产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控制配送企业数量,原则上单个挂网产品配送企业不超过3家。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对产品产能和库存不足等情况应做好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向深圳阳光平台报备相关情况。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医疗机构自行组织或联合组织的医用耗材采购中标价格低于专区价格的,应及时报告深圳阳光平台,由深圳阳光平台审核确认后联动价格。价格谈判结果执行周期内,中选产品如被纳入国家或省、市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或有相关新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应由生产企业指定,并覆盖深圳阳光平台所有医疗机构;配送协议签订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请仍未办理的企业尽快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启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https://www.szggzy.com/xxgk/tzgg/content_325.html)。
六、咨询答疑方式
(一)电话咨询
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88653221。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