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根据《深圳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耗材阳光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深治耗办【2020】1号)要求,各医疗机构通过深圳阳光平台采购医用耗材所产生的交易货款要通过集中结算监管账户与企业进行结算,确保通过平台实现医用耗材阳光交易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管理。为加强平台线上结算管理、提升线上结算效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深圳阳光平台”)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启用发票自动识别及管理功能。
一、操作流程
(一)发票上传与信息自动识别
配送企业在“交易结算-发票管理”模块上传单张或多张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扫描件,系统将自动识别发票各项主要信息字段供企业核对无误后提交,支持PDF、JPG、PNG及TIF等多种发票格式。
(二)配送明细与发票关联
深圳阳光平台原有模式为配送企业在操作订单配送时需同步录入发票号信息,现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做相应调整,配送企业既可在操作订单配送时同步勾选发票,也可在完成操作订单配送后再勾选发票,但务必及时上传发票,以免影响后续医疗机构收货及结算。
配送企业可将配送订单明细逐条或批量勾选已上传的发票。一条配送订单明细可勾选多张发票或多条配送订单明细勾选一张发票,其中在一条配送订单明细对应多张发票时,此配送订单明细已勾选的发票无法再与其他配送订单明细做关联。配送企业应确保发票金额与其关联的配送订单明细总金额相等。
(三)发票管理
配送企业在完成配送订单明细与发票关联后,可在“交易结算-发票管理”模块查询关联结果,若发票金额与其关联的配送订单明细总金额相等,此条发票信息标注绿色,若不一致则标注红色,企业应核对后重新关联。
二、咨询答疑方式
(一)电话咨询
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88653221。
(二)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