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接续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62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省际联盟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协议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省际联盟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产品及价格
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省际联盟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见附件1),价格执行中选价格。同时将省平台对应产品的挂网价格调整为中选价格。
三、协议采购量及协议签订
协议采购量为采购主体填报确认的采购需求量。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可自2022年5月16日起登录省药械采购平台签订带量购销合同。采购周期内,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四、执行时间
2022年5月30日零时起执行中选结果。
五、合同签订及采购流程
(一)合同签订。相关单位可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sxsyxcg.com)“耗材系统-耗材交易系统”栏目登录,进入“合同管理”模块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需完成的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和价格在合同中显示。(操作步骤见附件2)
(二)采购流程。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后医疗机构即可进行网上采购,无需议价和配送关系建立。(操作步骤见附件2)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029-88661308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