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标讯信息> 集中标讯动态> 动态详情

上海关于本市做好高值医用耗材(冠脉球囊类)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所属项目:2021年上海市冠脉球囊类医用耗 项目编号: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要求,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促进市场竞争等原则,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本市组织开展了高值医用耗材(冠脉球囊类)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

(一)本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统称“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总控、“耗占比”、医院基本用耗品种数量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采购与合理使用。医疗机构应当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简称“阳光采购平台”)从中选企业指定的经营(或配送)企业采购中选产品,并按规定实行零差率销售,严禁任何形式的“二次议价”行为,且采购使用量应不低于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鼓励医疗机构继续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二)除中选产品以外的其它同类产品作为备案产品。备案产品原则上暂停在阳光采购平台的挂网采购。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求,在优先采购中选产品的前提下,向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简称“市药事所”)提出备案采购,采购价通过自主议价确定。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备案产品,应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保证及时回款与产品供应

(一)医疗机构作为高值医用耗材货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当向终端供货企业及时支付货款,回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底,降低供货企业交易成本。

(二)医疗机构应及时与中选企业及其指定的经营(或配送)企业签订三方购销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

(三)中选企业应确保在采购周期内以中选价格足量供应,除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断供。中选企业指定的经营(或配送)企业应当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向医疗机构供应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并单独出具发票。

三、探索实施医保支付标准

(一)本市参保人员使用中选的冠脉球囊扩张导管或冠脉球囊药物涂层导管发生的费用,取消原按比例分类自负部分,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直接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二)本市参保人员使用未中选的冠脉球囊扩张导管或冠脉球囊药物涂层导管发生的费用,取消原按比例分类自负部分,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的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1410元,冠脉球囊药物涂层导管的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16080元,并视市场竞争格局、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等动态调整。同类产品单价低于(含)最高医保支付标准的,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直接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同类产品单价高于最高医保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老红军、离休人员和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除外),不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减负范围,也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一)本市医保行政部门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情况纳入医保管理考核范围。为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主动控制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对医疗机构使用中选品种节省的医保费用,在医保费用预付基础上,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在确保患者自负部分完全享受集采降价效果的前提下,首年可不下调相应(DRG/DIP)医保支付标准,以后按规则定期调整。

市药事所作为本市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机构,负责公布中选产品、备案产品信息。加强对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中选产品采购情况分析,通过阳光采购平台控制中选产品和备案产品采购比例,定期向医疗机构公布备案产品的采购情况。对于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在履行协议等方面的失信行为,按照本市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监测,对不按规定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规范临床医生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严控不合理使用,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从严查处高值医用耗材临床使用违规行为。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严查不按时结算货款的问题,并会同区医保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本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中选产品加强监管,并加大抽检、飞行检查力度。对于集中采购中选产品一旦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将依程序终止采购资格。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市组织开展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由市药事所根据本市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通知自市药事所公布此次试点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

相关动态
留言板

游客

验证码
  • 上海生产许可证过期了,已经新增了一条最新的生产许可证,过期的那条能删除嘛

    登录查看

    2024/1/11 14:00:27
       
  • 上海营业执照长期有效,证书失效日期填2099年12月31日可以吗

    登录查看

    2024/1/11 13:56:40
       
  • 上海已经撤废过的配送企业可以再次添加吗

    登录查看

    2024/1/8 9:47:32
       
  • 上海申报产品在哪个模块

    登录查看

    2024/1/4 17:15:21
       
  • 上海申报产品不在可另收费目录内,需要联系医院申请加进目录,对医院有级别要求吗

    登录查看

    2024/1/4 16:56:52
       
  • 上海平台属于集采非中选的产品申报多久审核一次

    登录查看

    2024/1/3 10:57:16
       
  • 上海市关于药事2.0系统测试联调的打开网址是乱码,这个我们怎么操作

    登录查看

    2023/12/28 17:36:45
       
  • 上海注册证到期变更怎么操作,会影响交易吗

    登录查看

    2023/12/27 14:35:02
       
  • 上海新政策现在有无多久会被取消挂网

    登录查看

    2023/12/27 10:58:00
       
  • 上海总代变更(转厂)

    登录查看

    2023/12/26 15:47:13
       
  • 上海申报产品需要的资料:

    登录查看

    2023/12/26 10:11:15
       
  • 上海医院采购价查询模块,有条数据医院那边上传的价格有误,现在该模块是等医院再次交易一笔新的价格,覆盖原来的价格吗?

    登录查看

    2023/12/25 16:47:36
       
  • 上海发票号填错了,怎么改?

    登录查看

    2023/12/25 16:46:36
       
  • 上海厂家已授权二级代理已确认,出现错误需要二级撤回 这个请问怎么操作?

    登录查看

    2023/12/25 16:46:00
       
  • 上海注册证到期现在能操作变更了吗

    登录查看

    2023/12/25 16:36:55
       
  • 红会系统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新增填写“普通耗材无证导入模版”的时候,里面的“经营企业”和“特征码”要不要填写?

    登录查看

    2023/12/21 11:03:59
       
  • 红会系统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要如何新增?

    登录查看

    2023/12/21 10:58:48
       
  • 上海品名变更在国家平台已变更公布了,上海多久会拉取数据更新

    登录查看

    2023/12/20 14:35:02
       
  • 上海品名变更怎么操作

    登录查看

    2023/12/20 14:34:30
       
  • 上海平台企业信息维护之后再维护哪个呀

    登录查看

    2023/12/18 17:11:59
       
... 13 14 15 16 17 18 54 共 1070 条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4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