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4〕25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215号)要求,我区已完成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看方式
相关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动态调整管理】-【耗材价格联动】-【价格联动公示列表】查看办理结果。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3日-12月10日
三、其他事项
(一)相关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过网上办事系统-【耗材价格联动业务申诉通道】递交申(投)诉材料,递交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业务受理表》(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情况说明》(自拟)和相关清晰、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递交材料均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以PDF的格式上传,多项内容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二)未参与价格联动的医用耗材,暂停其挂网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