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保障工作,有效提高配送时效和质量,着力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不足情况,结合2024年前三季度配送运行分析,就做好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配送运行分析
2024年前三季度,鄂尔多斯市药品配送到位率为84.74%,三日配送率为75.38%,订单响应率为87.44%,与医疗机构产生配送的企业81家,占配送企业总数的56.64%;医用耗材配送到位率为91.08%,三日配送率为72.54%,订单响应率为95.23%,与医疗机构产生配送的企业445家,占配送企业总数的55.56%。
我市整体配送“三率”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但药品配送到位率未达自治区平均指标,三日配送率还不足80%,且参与交易的配送企业仅占总数的50%左右,配送时效和质量、配送企业的参与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要求
根据我市常态调度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供应情况,各级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存在不同程度供应不足情况。我市将严格落实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制度,按年度清退不参与交易配送企业,定期约谈通报配送不及时、不到位、不响应的配送企业,两次被约谈通报且整改不力的将取消其在我市的配送资格。请各配送企业要高度重视,压实配送供应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配送服务,做好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一)精确配送关系。我中心对“招采子系统-鄂尔多斯配送区域”中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建立(撤废)的配送关系直接系统核验通过,不收取任何核验材料。请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根据实际经营产品情况,认真梳理“招采子系统”配送管理,将不再经营的产品配送关系及时申请“撤废”处理,确保医疗机构订单有效响应,减少医疗机构无效订单。并根据挂网目录的动态调整和经营授权情况,定期调整配送关系,保证供需稳定。新增补的配送企业要主动与生产企业联系,应3个月内建立有效的产品配送关系。
(二)及时响应配送。配送到位率、三日配送率和订单响应率是监测采购供应情况的重要指标,也是我市对配送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请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要求,按年度签订廉政购销合同和购销协议,严格履行购销协议,要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统筹做好配送区域内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配送企业要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保证线上线下采购价格、数量一致,货票同行,确保网上订单确认起72小时内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位。
(三)建立有效沟通机制。请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一是要与医疗机构建立有效沟通,定期告知库存情况、车辆发货时间及路线,及时告知紧缺产品生产企业产能、发货情况以及补货到货情况,便于医疗机构制定采购计划,减少零散订单,有效集中配送,切实提升配送时效和质量。二是要与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建立有效沟通,配送企业要严格落实市场短缺产品报备制度,因生产企业产能不足或其他市场因素导致无法供应情况要按季度报送“鄂尔多斯区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短缺报备表”,定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意见建议及问题反馈。请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将配送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可随时报送至邮箱,我中心将进一步协调解决。
联系电话:0477-8125352
电子邮箱:eedsyc@163.com
鄂尔多斯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