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中选品种采购量及使用落地的通知》(桂药采办函〔2021〕2号)及《关于公布省际联盟人工晶体带量采购(广西)中选结果的通知》(桂药采办函〔2021〕3号)规定,现就中选企业、相关参与单位人工晶体采购和使用申领CA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CA
(一)办理时间: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7日
(二)中选企业、相关参与单位申领数字证书(CA)请参照平台2020年12月3日《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及相关参与单位申领CA的通知》要求办理。
二、信息维护
领取CA的单位请于2021年2月18日前登录平台耗材系统完成基础信息、产品信息维护。
三、配送关系建立及购销合同签订
中选企业登录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下简称平台),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中选企业勾选的配送企业配送能力应覆盖全区所有参加省际联盟组织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卫生机构,勾选配送企业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修改、删除。
配送企业登录平台对中选企业提交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同意或者拒绝)。
各中选企业、有关配送企业须在2021年2月21日前登录平台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登录平台耗材系统签订三方购销协议,选择配送企业时,按照一个品规对应一家配送企业的办法进行勾选,原则上不得更改。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8日登录平台与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及时开展采购。
(服务平台电话:0771-5897095,5897096)
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