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依据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 河南等十二省 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10号)、《关于执行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11号)、《关于执行省际联盟硬脑(脊)膜补片类、 疝修补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13号)文件精神,按照企业申报、公示、申投诉处理等规定流程,现公布骨科创伤、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与输注泵、硬脑(脊)膜补片类与疝修补材料类医用耗材集采非中选产品目录,具体详见附件。对于超出最高有效申报价格的数据,将待省医保局明确处理意见后,再进行后续处理。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