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合采购 (第二批)拟入选及备选产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实施方案(第二批)》,现将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第二批)拟入选及备选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1月9日~11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发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到平台“在线客服”及邮箱kefu@nfky.com。
请各拟入选及备选生产企业于1月12日前登陆厦门市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管理服务平台(http://xiamen.udplat.com),上传相关资料(国内生产企业或总代理商对配送企业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复印件、配送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附件: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第二批)拟入选及备选产品
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