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鉴于部分供应商在网上填报商品信息汇总表时,将价格不同的品规产品组合在一起造成在系统中无法报价,针对此类特殊情况,我委经讨论研究决定,允许对此类产品进行拆分组合品规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须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甲或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6月28日下午17:30前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现场递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申报产品拆分组合品规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如填写有误,无法对应具体组套商品的视为无效),并将内容一致的申请表excel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fshc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公司申报产品拆分组合品规申请表”。
二、经我委审批同意后,由工作机构通过“海虹医药数据管理平台”的“项目问题咨询”菜单回复审批结果和数据处理方式。
三、本次拆分组合品规,不得新增被拆分组套商品数据中没有的品规产品,不得拆分未提出申请或审批不同意的组套商品,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该供应商所有产品的申报资格。
四、本次拆分组合品规,不接受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组套商品提出申请。
五、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品规产品组合无误,上述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申请表,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组合原则:价格相同的单品规产品组成商品,再将商品目录投放生成组套商品。供应商报价是对单个商品进行报价,为了减轻报价的工作量和确保报价的准确性,供应商应根据组合原则,合理拆分品规组合商品。
七、本次拆分组合品规涉及的供应商务必安排专人认真及时对待此项工作,如未按照工作机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分组合品规的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监督指导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