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2010年四川省已挂网限价销售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增补产品限价确定方案》(川药采联〔2010〕2号)及2011年7月21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通过《四川省增补医用耗材建议挂网限价制定细则》,制定了增补医用耗材的挂网限价,请相关企业确认。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认限价的产品类别:人工关节、吻合器、疝修补材料、神经介入、心脏介入、外周介入、心脏起搏器、电生理类医用耗材;
二、确认时限: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
三、确认地点: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大厅(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号);
四、确认经办人所需证件:企业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鲜章)、身份证(复印件);
五、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产品在川挂网。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8)86139750、86136201 。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