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按照《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赤峰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医保办发〔2022〕117号)要求,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时间段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开通赤峰地区配送权限一年以上的配送企业。其中药品配送企业76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515家。
二、考核情况
(一)药品配送企业考核情况
纳入考核范围的药品配送企业共76家,其中采购平台有配送订单的配送企业72家,无配送订单的配送企业4家。
一是有配送订单的72家药品配送企业对全市329家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订单进行响应和配送。其中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配送企业62家;60分至79分(含60分)之间的配送企业9家;低于60分的配送企业1家。二是考核时间段内无药品订单的配送企业共4家。
(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情况
纳入考核范围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共515家,其中采购平台上有配送订单的配送企业455家,无配送订单的60家。
一是有配送订单的455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对全市331家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采购订单进行响应和配送。其中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配送企业为431家;60分至79分(含60分)之间的配送企业为19家;低于60分的配送企业为5家。二是考核时间段内无医用耗材订单的配送企业共60家。
三、考核结果
(一)药品配送企业考核结果
一是对综合评分低于60分以及考核年度内无药品交易记录的5家药品配送企业,经考核、公示等程序,取消赤峰地区线上配送资格。二是对60分至79分(含60分)之间的9家药品配送企业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86.17%)的28家配送企业,要求限期整改。
(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结果
一是对综合评分低于60分以及考核年度内无医用耗材交易记录的65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经考核、公示等程序,取消赤峰地区线上配送资格。二是对综合评分在60分至79分(含60分)之间的19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基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82.44%)的33家配送企业,要求限期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落实采购配送要求
各配送企业要自觉遵守医药采购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证及时足量供应药品和医用耗材,满足定点医疗机构临床需求。要杜绝违规线下供应行为,共同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配送率
各配送企业要及时关注“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配送企业操作手册及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策学习,提高业务操作能力,确保订单响应、配送、管理等工作有专人负责。接受医疗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按要求参加医疗保障部门、医疗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或会议,提升服务水平,规范配送行为。
(三)畅通沟通渠道,建立高效协作机制
各配送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定期对经营品种、产品库存、有效配送关系情况进行梳理,根据实际情况,对因货源不足、价格变化等因素不能及时配送到位等情况提前告知医疗机构,不断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质量。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