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和《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对2024年(下半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核验通过的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兴安盟2024年(下半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通过名单(见附件1)。
二.通过名单中未在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注册认证的企业(首次报名企业)
(一)操作流程。企业须及时登录陆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https://www.nmgybggfw.org.cn/hallEnter/#/Index)-单位注册界面进行注册。注册账号成功后,使用单位账号登录进入单位网厅,在医疗保障单位网厅-角色认证界面签署并上传书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待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医疗保障单位网厅-角色认证界面点击认证。认证完成后,点击进入招采企业服务界面完善企业信息,待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配送企业须电话告知我中心开通兴安盟配送权限。
(二)注意事项。企业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企业信息的注册、角色认证、维护等相关事项。逾期未完成企业信息的注册、角色认证、维护相关事项的企业,我中心将视为该企业放弃兴安盟配送资格。
三.通过名单中属于系统内已有的企业,我中心已开通兴安盟配送区域。
四.企业建立配送关系操作流程:配送企业须联系生产企业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建立配送关系,点击耗材交易结算-配送关系管理-配送关系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由我中心审核,配送关系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配送。
五.配送企业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由企业自行留存,我中心不收取配送协议。委托配送协议(样本)(见附件2)。请配送企业进入QQ群780150476,进群须备注企业全称。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305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36号)
联系电话:0482-8250918
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