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医保办字〔2024〕51号
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生产)企业:
为满足全盟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需求,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及时供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精神,盟医疗保障局决定开展2024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企业范围
拟在我盟开展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产品配送的企业(含生产企业直配,下同),且在全区其他盟市无配送权限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二、配送范围
锡林郭勒盟范围内所有定点公立医疗机构。
三、报名条件
拟申请我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权限的企业,须严格执行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相关政策要求。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备及时、足量配送产品的物流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线上办理,各配送企业需将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盟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与价格管理科邮箱。
五、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0月27日,请各配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二)在邮件主题标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标明“药品、耗材”配送业务类型;
(三)各配送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在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已有其他任一盟市配送权限的配送企业,采取简化程序增加锡林郭勒盟地区配送权限(即时提交材料,即时审核开通),不在此次增补配送企业范围。
联 系 人:席青和
联系电话:0479—8106985
邮 箱:yyglyzbcgk@126.com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