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送的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变更情况说明,我中心拟对网采系统内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名称进行更正,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自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3月8日16:00前,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将书面质疑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
三、受理地址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财务科,长春市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A座7层。
四、咨询电话 0431-89258633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