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于近期开展了2017年上半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新增配送企业注册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自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
二、质疑方式
(一)对本企业资质审核未通过的,各配送企业可在公示期内,依据公示的审核结果进行修改和澄清。其中,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登录“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数据库”,在系统内依据审核结果对企业信息进行修改,然后重新送审即可。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则需被授权人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相关澄清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
(二)对公示的其他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三、受理地址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长春市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A座7层。
四、咨询电话
0431-89258200、0431-89258233。
附件:2017年上半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新增配送企业初审结果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