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更好的开展我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办公室将统一办理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数字证书(CA),请各县区、各单位认真对照《宝鸡市药品耗材网采机构核查统计表》(附件1)进行本县区、本单位网采核查工作,并填写《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用户CA电子证书申请表》(附件2)共一式四份(医疗机构留存一份、采购联合体办公室备案一份、省药品采购中心上报两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印章要清晰,易于识别),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申请表上报采购联合体办公室(各县区统一汇总后上报、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直接上报)。逾期不报,请各医疗卫生单位自行前往省药品采购中心办理,我办公室不在集中办理。
各县区、各单位在申请办理医用耗材采购数字证书的同时,请认真核查本单位原有的药品采购数字证书,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此次一并填写《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用户CA电子证书申请表》,集中更换。
附件1:宝鸡市药品耗材网采机构核查统计表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2: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用户CA电子证书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请在宝鸡卫生信息网药政管理—药品三统一政策自行下载)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9